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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教工之家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9-29 点击数:

北方工业大学教工之家是面向和服务全校教职工的活动场所,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工会的凝聚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是工会办好教工之家的宗旨。为保障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教工之家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工之家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出入活动场所的人员,按照开放时间,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和管理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开放时间:工作日9:00—17:00,若因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开放将提前通知。

三、工会对教工之家的活动组织、场地安排等统一调度和协调。公共活动区、文化活动区、休闲健身区和舞蹈瑜伽室在规定时间对教职工开放,场地使用遵循集体活动优先的原则。

四、二级工会、协会组织集体活动需要使用场地时,请提前1天登录企业微信,填写“教工之家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提交至校工会,经批准后使用。

五、场内所有器材器具须按说明正确使用,如有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违规操作,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器材器具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通报。

六、爱护设备、器材和活动用具,固定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所有设备不得出借;凡故意损坏、遗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在场内活动须注意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如在活动中出现身体意外,责任自负。

八、在场内活动期间,注意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严禁吸烟,不得在场内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保持场内整洁有序;严禁在活动场所内涂写、刻画、张贴等。

九、场内一切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禁赌博,严禁搞不健康和违反有关法律的活动。

本办法经学校第八届教工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方工业大学工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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