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方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
通知
工字 [2019] 21号
各分工会、各单位:
《北方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已由第七届教代会主席团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二级教代会 职权 制度 工作机构 细则
北方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2011年第32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京教工〔2014〕39号)、《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党发〔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二级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二级教职工大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深化与延伸,是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 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本单位规章制度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其它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分配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四)审议本单位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二级单位的行政领导应支持和保障二级教代会行使各项职权,定期报告工作,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二级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并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完善沟通和协商机制。
第三章 代表
第六条 凡与我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
教职工总数在80-100人的单位,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总数在101-200人的单位,按35-2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总数在201人以上的单位,按25-10%的比例选举代表。
第七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并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代表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女性、少数民族、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学校教代会代表应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组成代表组并推选一名组长。
第九条 代表的权利:
(一)参加二级教代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提交提案、意见建议,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诉求,对单位的工作和有关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权;
(三)就大会的各项议题发表建议权,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参与民主评议和推荐领导干部;
(四)因履职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条 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及参政议政能力;
(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起表率作用;
(三)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四)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一条 代表实行任期制,其任期与二级教代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退休、与学校解聘合同,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或出现缺额时可以补选,具体增补程序为:
(一)由工会小组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后,原工会小组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单位工会;
(三)经本单位审查同意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凡教职工人数在80人(含)以上的二级单位,都应建立教代会制度;不足80人的单位,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代会制度相同。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每三年或五年一届,期满进行换届选举。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执行委员会负责。新建立的二级单位选举筹备工作,成立由党、政、工、职工代表参加的筹备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一)由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代表名额、选举办法等,组织正式代表选举,下发会议通知,会前两周向正式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
(二)协调行政起草年度行政工作报告、财务情况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
(三)酝酿提出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组成方案、建议名单及产生办法,提交会议选举,印制会议文件;
(四)换届大会预备会议议程:主要听取会议筹备工作报告,举手表决会议日程、议题及议程;
(五)换届大会正式会议议程:听取行政工作报告、财务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宣布选举、表决结果,通过大会决议;
(六)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会议届次、决议时间、讨论事项内容及评价、表决结果等,委员会负责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十四条 二级教代会到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大会表决须由应到会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有特殊重要问题,经党政工主要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临时召开教代会。
(一)年会筹备工作:执行委员会提出会议方案、日程、议程、议题等事项,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进行筹备工作;协调起草行政工作、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起草提案工作报告;党组织下发召开会议通知,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归纳、整理提案,印制会议文件;
(二)年会主要议程:听取年度行政工作报告、财务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分组讨论;通过大会决议。
第十五条 召开二级教代会,应至少提前两周向校工会书面报告会议的组织形式、中心议题、日程安排等事项,并在闭会后一周内,将有关会议资料送至校工会备案。
第十六条 召开二级教代会,可根据情况请有关领导、学生、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讨论权和建议权,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七条 二级教代会提案工作参照《北方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二级教代会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大会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行政开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人选可进行一致性安排。分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协助本单位执行委员会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本单位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
(三)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就民主管理工作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与本单位沟通;
(四)组织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五)做好大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本细则经北方工业大学第七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