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字 [2018] 21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8年,各分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落实工会十七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群团工作的积极作用,做实服务职工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工会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成为职工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学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1.参评对象:工会积极分子为全校在册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为各级工会干部(含工会小组长)。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应在热心参与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与会员中产生。
3.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学校工会委员或分工会委员;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对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认真谋划工会工作,活动受益范围广、受益人群较多;
5.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积极分子
1.来校一年及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以上奖项。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 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小组推荐,会员认可,公开评选,公正审核。
2. 对承担院(处)工会工作的主要干部、对院(处)会员负责组织学校各类协会并积极开展工作优先考虑。
3. 评选要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认真评选。
4. 评选出来的工会积极分子须填写推荐表一份,各分会将推荐表汇总后于2018年11月16日(周五)之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校工会办公室(敦品楼345),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h@ncut.edu.cn。
四、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将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802068 88803234
联 系 人:马老师 周老师
附件:
1.《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2.《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推荐表》
3. 《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