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评选2016~2018年度师德先锋、“三八”红旗标兵、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通知》已于6月19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北方工业大学关于评选2016~2018年度
师德先锋、“三八”红旗标兵、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努力建设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办学目标,按照学校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确立的“四大工程”和“四大任务”,依据学校党委 《关于开展 2018 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实施办法》(党发〔2018〕52 号),通过选树典型、弘扬先进,营造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调动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2018年度师德先锋、“三八”红旗标兵、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拟在2018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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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1.师德先锋:一线教师。
2.“三八”红旗标兵:全校女教职工。
3.先进工作者:全校教职工。
4.先进集体:机关处(室)、学院所属二级单位、服务中心所属二级单位。
被推荐的教职工本人须为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师德先锋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理论,全心全意为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道德情操高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用自身道德情操指引学生正确成长方向。
(3)热爱教学,热爱学生,满怀仁爱之心,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模范践行者,长期投身于一线教学实践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4)教书育人,遵循规律,教育成效显著,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激发学生创造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刻苦钻研,积极创新,群众基础良好,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育人方式,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6)在教书育人中成绩突出,在广大教师中具有榜样引领示范作用。
已经获得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2.“三八”红旗标兵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3)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具有家庭互爱、诚信、宽容、勤俭、和睦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幸福故事。
3.先进工作者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在优化育人环境、搞好后勤服务以及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
4.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单位工作成绩突出。
(1)教学单位在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科研单位在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党政管理部门在管理改革、工作作风、廉洁奉公、管理育人和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后勤服务部门在管理改革、优质服务、安全生产以及建设节约型校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1.各分工会推荐师德先锋、“三八”红旗标兵、先进工作者总数按不超过会员总数的6%分配,其中师德先锋每个学院推荐1名、“三八”红旗标兵每个分会女会员人数在10至50人的推荐1名、50至80人的推荐2名,80至260人的推荐3名,先进工作者每个分会按不超过会员总数的4%推荐候选人。
2.全校评选先进集体13个,各分工会原则上推荐一个候选单位。
四、评选程序
1.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本次评选工作遵循“注重实效、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推荐申报的主要事迹等进行综合评定。
2.各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须填写不少于500字的先进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本人或单位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3.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严格把关、经基层组织审核后,报学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总体要求,把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建设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实施,推荐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2.营造氛围,重在引导。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宣传有关工作动态,展示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学习活动,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3.抓住契机,保证实效。各单位要以先进推荐活动为契机,把师德建设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能力相结合,与提高教育质量、展示风采相结合,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组织特色活动,注重总结提炼先进推荐活动的经验做法,将师德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文堂
副组长:张玉林
成 员:王伟宾 李云驰 何 裕 毛燕梅 王景中 孙德辉
吴永林 高国伟 何有华 刘夕海 刘婉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处理日常评选工作事宜。
2.各单位成立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⑴各分工会于6月28日前报送登记表(一式两份)、统计表至校工会办公室(敦品楼345室)。
⑵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具体,篇幅在500字以内。电子版照片个人证件照一张、个人工作或生活照2-3张、先进集体照2-3张,像素不低于200k,JPG格式。
⑶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及照片发至校工会邮箱:gh@ncut.edu.cn。
3.7月7日前,学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联 系 人:马 丽 周 媛
联系电话:88802068、88803234
地 点: 校工会办公室(敦品楼345)
邮 箱:gh@ncut.edu.cn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先进名额分配表
2.北方工业大学师德先锋登记表
3.北方工业大学“三八”红旗标兵登记表
4.北方工业大学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5.北方工业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6.北方工业大学先进个人信息统计表